广州法院颁禁令法官和干警工作禁饮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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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6日13:00 南方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戎明昌通讯员/杨晓梅)为加强广州市法院队伍作风建设,防止发生因饮酒影响人民法院及干警形象,广州市法院前天正式颁布禁酒令,禁止着法官服、警服到公众场合饮酒,禁止法官及干警在工作期间饮酒。 广州市人民法院禁酒规定中,在广州市法院系统实施以下禁酒令:禁止在工作(包括值班、执勤)期间饮酒;禁止酒后驾驶机动车;禁止携带枪支、警械、案卷、涉密文件时饮酒 禁酒令中还规定,两名以上干警共同违反上述禁令的,对行政职务或审判职称高者从严处分;干警违反上述禁令的,追究所在部门或单位直接领导、主要领导的责任;领导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违反上述禁令的问题隐瞒不报、包庇袒护的,从严追究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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