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货比三家”成被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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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6日14:23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三厂商认为中消协对其产品进行比较实验属侵权 北京今天消息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三家国产电脑的经销商将中国消费者协会告上法庭。昨天下午在北京市一中院法庭辩论的焦点是,中消协作为民间团体,有无独立进行产品比较实验并通过媒体发布实验结果的资格?这起三商家状告中消协名誉侵权案的起因,是去年7月中消协举行的首次国产台式电脑比较实验综合评比,将柏安、超群、沐泽等9个电 状告中消协的三家电脑经销商认为:中消协的所谓比较实验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法定程序,原告为此已经到了濒临倒闭的边缘。 而中消协的代理人举出了中消协加入的国际消费者联盟的有关文件和原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实施的消费品比较实验的规定,证明其具有进行比较实验的主体资格。 原告代理人认为,虽然如此但没有哪个法规中明确说中消协有这个资格,有关国际组织和技术监督局等职权机构,也没有授权中消协单独进行比较实验并向媒体公布实验结果。 昨日,法庭还未对此案作出宣判。(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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