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单位改革 广东先行试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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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6日14:51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分为公益性、经营性两类单位,并进行用人制度、分配制度改革 据新华社电 我国将把文化事业单位分成公益性文化事业、经营性文化产业两类。文化事业单位要进行用人制度、分配制度在内的人事制度改革,同时进行激励机制、监督机制和保障机制在内的人事管理机制创新。文化部已选择重庆、湖北、广东、辽宁等地的文化事业单位进行试点。 文化部负责人昨日在全国文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座谈会上表示,公益性文化单位的改革以增加投入、转化机制、增强活力和改善服务为重点。经营性文化单位的改革以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为重点。 据悉,文化部正对公益性文化单位、经营性文化单位的改革发展思路、体制创新等问题进行研究论证,着力推动文化体制创新。 目前,不少地方对文化事业单位的改革存在误区。一些地方不区分不同单位的公益、非公益性质,以发展文化产业为名,把所有文化单位简单地推向市场,使一些公益文化单位靠出租门面、经营副业勉强维护。而有些地方把所有文化单位统统由财政供养,该进入市场的没有进入市场,财政不堪重负,文化单位也丧失了宝贵的发展机遇。(日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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