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十余项商品和服务价格调整权下放市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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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6日16:10 新华网 | ||
公交车票价、污水处理费、出租车价格等十余项商品和服务价格的调整将由各市州自己说了算;风景名胜、自然景观门票将试行淡旺季浮动价格;城市污水处理费、机动车停车场的收费等都将逐步提高标准……这是记者从15日下发的《四川省物价局关于运用价格政策促进经营城市战略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获悉的。 十余项价格调整权下放市州《意见》提出,将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授权市(州)或县 确保个人运营市政设施有钱赚完善新建市政设施重点项目的收费还贷、价格承诺、收费权质抵押贷款等政策,对企业、个人及外商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建设和运营的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考虑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的基础上,按低价起步、保本运行、分步到位的原则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和价格。具体原则为:项目在建期间按略低于社会平均成本的原则核定收费标准;项目运行初期按保本原则核定收费标准;2—3年逐步实现微利。 四大项目收费标准将逐步提高要合理制定环境保护收费标准,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全面开征城市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费,并优先考虑尽快将处理费标准提高到保本微利水平。 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逐步提高征收标准,以理顺水资源费与自来水价格的比价关系,促进城市水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 要合理制定保障城市交通和机动车辆“畅通工程”的收费政策,在规范整顿机动车停车场乱收费的基础上,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费”的原则,适当提高停车场的收费标准;对城区占道停车逐步实行不同区域、不同时段的区别收费政策。 要根据各类城市建设发展规划,适度调整城市配套费的征收标准,实行足额征收。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标准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价格构成和交易行为,将建立城市基准地价、标定地价、房屋重置价格的定期公布制度,调整基准地价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标准,开展房地产价格分析预测和价格评估工作。 合理核定出租车营运权、公交线路经营权、公路桥梁冠名权、城市公共广告经营权等各类无形资产的拍卖底价,并通过有偿使用、有偿竞买等方式出租出让,促进城市资源的有偿利用。逐步提高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我省将对房屋市场实行明码标价制度,适度引导商品房价格行为,管好经济适用房价格。要积极推进住房制度改革,逐步提高公有住房租金标准,合理调整租售比例。风景名胜门票价将试行浮动要完善适度灵活、上下浮动的旅游价格管理机制。按照“保护和合理开发旅游资源、优质优价、质价相符”的原则,合理调整国家级和省、市(州)、县(市、区)级旅游景点的门票价格。对城市公园逐步实行免票政策,风景名胜、自然景观门票试行淡、旺季浮动价格。非义务教育收费标准将调整继续深化教育收费改革,对不同教育阶段和不同性质的办学机构实行不同的收费政策,稳定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水平,适当调整非义务教育收费标准,规范高校收费行为,逐步完善国家、社会、个人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新机制。开展和规范特需医疗服务价格结合城镇医疗服务体制改革,加快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在确保基本医疗服务价格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开展和规范特需医疗服务价格,适当调整社区开展的家庭病床、上门护理、建立健康档案等服务价格。 (记者/尹婷婷实习生/张欧)(来源:成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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