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价格听证会激辩一天 机票六折仍有降价空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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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6日17:04 新华网 | ||
民航价格听证会昨激辩一天,基准价和浮动空间均遭质疑 报道:在昨天举行的民航机票价格改革方案听证会上,改革方案的整体思路得到了与会代表的全体赞同,但方案中机票定价的标准和票价浮动的空间,却遭到了多数消费者代表的质疑。消费者代表: 基准价应进一步调低 北京消费者代表任穗英指出,不应以六年前的成本来确定今天的基准价,而“应该使用1997年到2001年5年的平均值来计算”。成都消费者代表赵梅认为:“我国民航业规模较小,人员冗杂,经营水平和效率低下等因素造成高成本是人所共知的,以此作为确定基准价的社会平均成本是否真正合理、必要?”任穗英和周群两位代表共同提出:“基准价偏高且仍有下降空间,如果剔除不合理成本,基准价应该在每人每公里0.65元以下。” 浮动下限60%较适宜 另一遭受质疑的是票价浮动的下限,湖北消费者代表朱荣茂说:“该方案制定了浮动下限是根据近三年来民航业的运营成本,这个数据不能反映真实情况,建议不设立下限,可以规定行业利润成本必须报批的制度。”周群代表最为直接地提出:方案中机票价格浮动的下限只有40%,即票价最多打六折,而在实践中,航空企业之间互相竞争,其实际执行的价格也已经达到了下降60%左右。因此,浮动下限在60%比较适宜。 方案没有涉及“消法” 身为律师的赵梅代表指出:“方案的基本原则是要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的理解和认同对方案的贯彻执行有着重要意义,但是这次改革方案中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没有具体内容,显得空洞。”代表任穗英说:“改革方案中涉及《价格法》,涉及《民航法》,但惟独没有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航机票价格改革应该把国家的利益、行业的效益、消费者的权益放在同一水平上,缺一不可。任何一项改革忽视了广大消费者的权益都不会成功。” 延伸收费问题应重视 中国消费者协会代表王前虎建议:“应该重视与机票价格相关的延伸收费问题。”他说:“我们在日常受理消费者投诉中发现,除了飞机票本身的价格问题之外,反映比较多的还有退票费比例不合理,还有就是机场建设费的收取问题等等。机场建设费应该明确其性质,是属于投资,是捐赠还是税费,如果是税费,应该向纳税人说明收取依据和使用情况,如果是捐赠,要不要保证消费者自愿的权利,如果是投资,就应该有回报。”经营者代表: 其实我们也希望降价 对人们关注的成本降低的问题,深圳航空公司的轩余恩作为经营者代表发言说,作为经营者代表,我们也希望降低票价,深圳航空公司愿意通过加强内部管理,降低可控制成本,设计出更多满足旅客多层次需求的航空运输产品,把企业办成低成本航空公司。但由于航空运输成本中的大部分是不可控制的,因此把降低票价的全部希望寄托在航空公司身上既不现实也不可能。轩余恩坦言,现行机票价格体制存在诸多弊端,主要原因是政府管理权限比较集中、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不能充分发挥。他希望通过此次听证会能够促使运价改革方案尽快出台,在政府宏观调控下,逐步扩大企业自主定价权限,建立起以“多等级舱位管理”为核心的收益体系,使整个航空运输行业得到规范。政府部门: 将完善价格改革方案 截至昨天下午听证会结束,机票价格改革方案并未确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司长赵小平表示:“听证会结束后,我们将根据与会代表的意见和此前通过互联网、热线电话搜集到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民航国内航空运输价格改革方案。”但赵司长并未透露最后方案的出台时间。(记者栗新风)(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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