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中介费”必须吐出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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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6日19:37 江南晚报 | ||
20岁的李桂艳来锡寻工作,一家职介公司向他收了150元的中介成功费。之后,小李并没有得到期望的“饭碗”,便要求退款。可她交涉了半天,职介公司只肯退还75元。对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士昨日明确表示: 这是违规收取“中介成功费”,必须全部“吐”出来。 “我被骗了钱” 13日中午12时多,打工妹李桂艳向本报热线电话反映:她到周山浜广勤二支路“吉庆”职介公司寻工作,结果工作没找到,却被骗了钱。小李说,她是泗阳人,两年前来锡打工。前不久,因所在的眼镜厂连续多月拖发工资,她无奈跳槽了。小李说,她与一批老乡租住在新区,6日外出寻工作。在“吉庆”公司,她提出想到新区的外资电子企业打工。职介服务员一口答应,说可以介绍到“希捷”、“夏普”等公司工作,李桂艳听了表示满意。公司人员称3天内听通知,并当即向她收取150元中介成功费。9日下午还没接到通知,小李便打电话询问,职介公司就叫她10日上午8时面试。10日早上7时多,李桂艳因故赶不上面试时间,又打电话希望能延迟时间,公司人员回答“不行”。小李只好作罢,公司再没理她。13日上午8时多,小李来到“吉庆”要求退款,交涉半天,公司只退还了75元钱。 “收费没标准” 当天下午1时多,记者赶到“吉庆”职介公司,这是一家民办职介机构。公司工作人员解释,退还75元钱是当事人同意的。李桂艳到场对证时,公司人员又换了一副脸,称愿意为她介绍工作的,是她自己不要违约了。理由是公司通知面试时,她没有按时来,浪费了公司推荐的名额。 不然可安排别人去面试,她的行为已给公司造成损失。问公司人员去面试的人员是否都能上岗,不能上岗是否要收中介成功费,对方回答“不需要”。又问“收150元中介费有没有什么标准”,“只能退还75元的标准是哪来的”,公司人员说,这些收费都没有具体标准,是双方谈好的、自愿的。 李桂艳当即反驳,表示当时是公司人员说得好听,她才交了中介费,是被骗的。公司人员坚持不再退还余款,但又表示愿意继续为她介绍工作。今后她在这里找到工作,只要再补75元钱就行了。但李桂艳坚决不接受。 “必须吐出来” 对“吉庆”公司这一做法,记者采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这一做法是严重违规的,必须“吐出来”,全额退还。中介成功费应在中介成功时才能收取,求职者上门登记只应收取报名费。介绍面试只是中介工作的一个过程,而不是结果。只有双方确定了用工意向,中介成功了才能收费。中介还没开始或正在进行之中就收取“成功费”,求职者容易被“斩”,这带有欺诈行为。对职介市场的收费标准问题,市物价局收费管理处老马介绍,目前执行的标准是“苏价费(1999)486号”文件。职介部门向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收费项目主要有:门票费每人次3元,求职报名登记费每人次5元,微机信息资料查询服务费每人次10元,介绍成功服务费每人次30元。文件明确规定,民办职介机构可上浮20%。(记者果一 实习生吴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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