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宣判一起绑架案 异国绑架同胞国内取赎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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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6日19:42 江南晚报 | ||
本报上海消息 曾因犯敲诈勒索罪而蹲过两年大牢的项建华,为牟取不义之财,竟在异国他乡干上绑架的勾当。14日,他被上海市二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 项建华在原籍浙江读完小学后,就没再继续读书,开始在商场上摸打滚爬,把买卖做到了贝尔格莱德。可生意做得不理想,他就想到了“绑架”两字。 去年2月底,项建华与同乡陈某商量后,把目标锁定在贝尔格莱德经商多年的中国公民沈某身上,并由项建华指使他人在国内开立银行账户以便转移赎金。3月7日中午,沈某路过住处附近一个停车场,突被两名假冒警察的当地人扭住,随即被强行铐上手铐,蒙上头套。此后5天里,沈某被绑匪关押在乡间一处房屋内。绑匪将沈殴打致肋骨骨折错位,向沈要价800万元人民币赎金,最后以“撕票”为要挟,迫使沈的家人将200万元赎金汇入项建华在国内冒名开设的账户,项获得其中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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