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减免11项高校土地费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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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7日01:51 时代商报 | ||
本报讯(主任记者张焕兴) 辽宁再次推出一项支持教育事业的重大举措,那就是高校在新建扩建时,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建设用地。7月16日,记者从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得知,辽宁高校新建扩建时可减免11项相关费用。据介绍,辽宁高校在征用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土地过程中,可减免5项费用:免缴菜田基金,减半收取新增建设有偿使用费、土地管理费、征地服务包干费,并免缴耕地开垦费。同时,高校新建扩建项目可减免6项费用,即免收房屋拆管理费、工程招标费、水电增容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墙改基金和适当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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