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判茶铺抢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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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7日03:24 天府早报 | ||
早报讯(王鑫记者牛文) 昨(16)日,成都中院在龙泉驿区法院对一伙专门到茶铺等娱乐场所抢劫的歹徒进行了公开宣判。涉案16人中有4人被法院判处死刑,3人被判处死缓,3人被判处无期,另有6人被判处3至15年的有期徒刑。 经查,2002年的4月至5月间,龚朝洪、刘显明等16名被告人,在成都市内及近郊乡镇的茶铺、店铺等场所,持刀或持刀、枪,对在上述场所打牌娱乐人员实施抢劫。在短短两个 持刀抢劫棋牌室 2002年4月初的一天凌晨,成都市高升桥北街25号“益友”棋牌室里,4名“麻客”仍在酣战。凌晨4时许,突然有五六个小伙子冲了进来,几人手持匕首厉声喝道:“都不准动,把钱拿出来!” 在迅速对麻客和老板张某某进行搜身之后,几名劫匪带着抢来的8000元现金和一部手机,跳上门口停放的一辆车牌号为川AM5396的柳州五菱面包车,借着夜色悄然逃走。 在其后的短短一个月内,这辆面包车又7次出现在成都市的五丁路、银河路、高升桥北街、光荣西路、同盛路等地的网吧、洗脚房、棋牌室。 未成年少女当帮凶 在龚朝洪等人实施抢劫中,为了不引起警察的注意,他们还专门找了一个未成年少女江某作为掩护。他们让江某坐在面包车的前排,以防止警方突然检查。 在江某的掩护下,2002年5月18日晚,龚朝洪伙同任伟等人,两次窜至洛带镇长安乡政府宿舍一茶铺观察地形。 凌晨1时许,这伙人发现茶铺里打麻将的人不多了,就持刀冲了进去。在抢得了1500元现金、1条金项链、2只手表之后,几人乘车逃逸。 接下来的5月19日凌晨和20日凌晨,在江某的掩护下,龚朝洪等人又实施了3次抢劫。 在这些犯罪中,江某只分得了一只手表,前日,她被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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