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农民抵御重大疾病风险 我省首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县确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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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7日04:33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李晓玮)近日,经省政府同意,巩义、尉氏、新安、郏县、辉县、武陟、汤阴、台前、浚县、卢氏、长葛、郾城、夏邑、太康、汝南、新野、固始、济源等18个县(市)成为我省首批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 据介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在中央财政每年按人均10元安排合作医疗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地方财政人均10元的补助 省政府要求,各地在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过程中,要注意处理好4个问题:一是思想上要重视,步子上要稳妥。既要大力宣传、正确引导,又不能强迫命令、搞一刀切。二是方案要科学,管理要规范,确保这项工作有序进行。三是必须贯彻自愿的原则,任何地方不能搞强迫命令、强行收取医疗保险金,更不允许与农业税及其附加合并收取。四是补助要兑现,监督要到位,绝不允许发生截留、挪用合作医疗基金的行为。 据了解,各试点县(市)运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时间统一在今年9月1日。今后全省每年将增加25个左右的县市,逐步推开,力争通过3~4年的努力,基本建立覆盖全省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②9河南日报2003-07-1700:00:00责任编辑:郭俊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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