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和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暂行规定》将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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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7日08:00 千华网-鞍山日报 | ||
鞍山日报消息(首席记者许玲)16日上午,记者在市十三届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上获悉,我市近期将出台《突发公共卫生和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暂行规定》,就公共卫生、药品监督、安全生产以及公安消防等问题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此举在全省各市中尚属首创。 《规定》要求,市人民政府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中、省直属机构组成,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及信息发布。卫生 张杰辉要求,有关部门必须科学规范地制定预案,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对突发事件中的信息收集、报告制度等要有明确界定。各责任单位和部门要采纳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规定》中预防、预案、报告及处理等内容要进一步修改、调整和补充,使《规定》尽快出台实施。新闻媒体要将《规定》内容向社会广泛宣传,让全体市民周知。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野松,副市长李晓安、葛海鹰对《规定》内容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副市长刘桂香、市长助理李德平、梁勇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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