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教”纳税指定地税涉外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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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7日08:00 千华网-鞍山日报 | ||
鞍山日报消息(宋振国记者周立)我市对教育系统外籍工作人员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前无统一地点,这给偷漏税造成可乘之机。日前,市地税局与市教育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和加强教育系统外籍工作人员税收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外籍工作人员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地点为地税涉外分局,至此我市拉开了对外籍人士个人所得税强化征管的序幕。 此次《通知》明确指出,自2003年9月1日起,凡市内聘有外籍工作人员的各级各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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