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刘淑仪辞职(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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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7日08:50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香港消息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董建华昨日就保安局局长叶刘淑仪呈辞发表声明,表示愿意尊重其意愿,接受其辞职,她成为香港首位辞职的问责高官。保安局局长叶刘淑仪于6月25日递交辞呈,特首考虑了三个星期才接纳,其间曾作挽留。 特首晚上的声明指出:“保安局局长叶刘淑仪于六月二十五日以私人理由向我提出辞去保安局局长的职务。我曾尝试挽留叶局长,亦曾建议她放一段长假,先作休息及处理私人事务后再作决定。但非常可惜,我未能劝服她改变初衷。经过详细考虑后,我最后决定尊重她的意愿,接受她的请辞,并根据《基本法》第四十八条(五)向中央人民政府建议免除叶局长的职务。”据悉,她将于7月25日正式离职。 叶刘淑仪辞职声明摘要 各位亲爱的市民: 相信各位经已得悉,基于私人理由,我已于六月二十五日根据主要官员合约辞退职位的规定作出通知,辞去保安局局长职位。行政长官已接受我的请辞,我将由七月二十五日起离职。 我衷心感谢行政长官在我出任保安局局长的五年期间,对我的支持及信任,亦多谢各司长、局长、保安局及辖下各纪律部队、辅助部队、以及其他曾与我共事的政策局及部门同事所给予的衷诚合作及支持。我亦多谢立法会议员及传媒朋友对保安事务的关注、热烈讨论及报道。我更多谢多年来与我风雨同路、不断给予支持和鼓励的市民。 【叶刘淑仪简历】 叶刘淑仪,现年52岁,香港大学文学士(一级荣誉)、英国格拉斯哥大学文学硕士、美国史丹福大学管理硕士。 1975年9月加入政务职系。她过往曾任职多个决策科和部门,包括公务员事务科、前民政署、政务总署、保安科、贸易署、布政司办公室和工商科。1990至1993年担任副行政署长、1995年9月出任工业署署长、1996年8月出任入境事务处处长。 她于1997年7月获委任为特区政府主要官员,自1998年8月起出任保安局局长。2002年7月连任。 2002年获金紫荆星章。 其丈夫已去世,现育有一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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