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教时评:“上岗费”给乡村教师带来的伤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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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7日09:04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7月10日的《教育时报》头版刊载两篇乡村教师的来信,讲述的是两位乡村教师在师范学校毕业后,乡政府要求他们缴纳近万元的“上岗费”,否则不得上岗的事情。其中一位因无力上缴这笔不菲的费用,被迫到广东打工。另一位则不得不含泪离开自己的家乡,到新疆最艰苦的地方去实践自己对教育的热爱。 这两位乡村教师痛楚的呼唤让我沉痛不已。他们是那样热爱着教育事业,可是,那些 我们知道,地方教师核编定岗依据于地方教育发展的具体需要,这与收取“上岗费”根本无关。试想,如果依据通过收取“上岗费”来改变地方教师的编制名额,那是何等可怕的事。 这一方面会造成教师人才的流失,另一方面,也可能使一些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依靠金钱走进教师队伍。 更为可怕的是,这些地方政府明知不合理的收费,为了逃脱责任,强迫师范生们“自愿捐资”,将这些“上岗费”巧立名目为“捐资助学金”。一些地方有关部门对国家法律的漠视,才造成侵犯教师权益这样的腐败行为。 乡村教师不是一部机器,他们应该拥有基本的物质生活和应有的尊重以及人格尊严,这一切,都是他们应该拥有的基本的权利。要知道,这些乡村教师肩负着当地的中小学生的“传道、授业、解惑”的重任,而今却可能会因为“上岗费”等种种原因,使生活陷入困苦之中,无法安心教书育人,这最受伤害的是当地的中小学教育事业。 面对乡村教育中出现的这些可怕的侵害教师基本权益的现象,我想,应该依靠上级有关部门能出台相关的法律政策,并加大实施监督的力度,来保障教师的权益。而那些乡村教师们也应该拿起相关的法律武器,勇敢地抵制那些侵害他们合法权益的行为。 面对种种不合理的规定,特别是想到那位将远赴新疆最艰苦的地方去实现自己对教育的满腔热爱的乡村教师,套用一位学者的话:别让“他们带着伤痛上路吧。” (来源:单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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