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企业再获20·1亿退税指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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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7日09:08 南方都市报 | ||
出口企业再获20·1亿退税指标 为今年第四次,市国税局已确定具体分配方法 本报讯(记者郑丽虹 通讯员陈俊峰 李绍红 邢文雅 李岩)记者昨日从深圳市国税局获悉:深圳市出口企业盼望已久的退税指标近期下发了,这是今年第四次下发退税指标 【原则】分配指标要“三公” 记者了解到,深圳市国税局为更好地贯彻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贸协作、克服“非典”疫情对外贸影响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提高审核效率,加快出口退税审核进度,增加退税的透明度,依据公正、公平、公开办理退税的基本原则,确定了本次的退税指标的分配方法。 【方案】优先确保大型企业 据该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次出口退税指标的分配原则为:首先是对2001年度已审核完毕并排除骗税疑点的应退税款,全部办理退库;第二,根据国家优先确保大型出口企业退税的文件精神,对列入重点名单的大型外贸企业,其2002年度的应退税款按照50%计算办理退库;第三,为了照顾广大中小外贸企业的实际困难,对其2002年度的应退税款按照30%计算办理退库;第四,对于生产企业由于大部分“免、抵、退”税额已在2002年度当期实现了预免、预抵,已经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资金不足,加之目前退税指标远远不够,故本次原则上不安排退税。但对2002年出口额超5000万美元、应退税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生产企业按照2002年度应退税额的50%予以退税。 【时间表】7月底前完成退库 近期国税局正加快审核,并已开始陆续办理退库手续,争取在7月底前把国家税务总局下达的退库指标全部完成,使大多数外贸企业近期都可收到退税款,以解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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