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为劳动者撑起法律保护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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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7日09:09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一旦反映渠道不畅,往往容易产生过激行为,影响社会稳定。天津市总工会与有关部门联合为他们开辟了一条“绿色通道”—— 天津市新兴电讯器材厂的115名职工在和企业发生集体劳动争议后,四处奔波,始终未果。无奈之下,职工代表找到市总工会法律援助中心要求“法律援助”。结果仅4天的时间,中心法律顾问就帮助他们解决了这起拖延两年的劳动争议,追回34.5万元补偿。如何使职 天津市总工会建立的法律援助中心,其主要职责是通过接待处理职工来信来访,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困难职工、劳动模范、工会干部及工会组织提供无偿法律服务。 某机械配件厂职工董某,工作时将手部砸伤,班上出外就诊,企业却以擅自脱岗违反劳动纪律为由,对他予以辞退。董某来到救助中心请求法律救助,中心派出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经劳动争议仲裁审理,裁决撤消对董某的辞退处理决定,并补发了工资。 为使困难职工打得起官司,天津二中院出台了《关于司法救助实施细则》,对追索赡养费、养老费、劳动报酬、低保人员工资等8类诉讼理由,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制度,同时对辖区内120多户残疾人家庭还专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截至目前,全院已减免诉讼费用133万元。今年春节前,38名江苏籍民工拿到天津第二中级法院执行返还的40余万元工资,高高兴兴地踏上了返乡归途。 过去,由于一些执法依据散见在各种劳动保障规范性文件中,执行起来很不便利。有时明明知道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却因有关政策法规难于及时找到,而拖延了处理时间。为此,天津市专门出台了《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条例》加大了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力度,制定了最高罚款3万元的条款,同时还规定了对直接责任人的处罚限额。今年以来,全市劳动监察部门根据群众举报,对482家用人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为上万名职工追回被拖欠的工资达1360万元。为从根本上解决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市建委采取果断措施规范劳务分包和建筑用工制度,严格规定总包单位必须使用在分包交易中心备案的劳务企业,否则视为违规;鼓励低资质总承包企业向劳务分包企业转移,从事劳务分包施工;大力推行建筑劳务人员合同化;劳务企业应当依法与劳务人员签订用工合同,特别是招用外埠劳务人员,企业必须依法与劳动者签订用工合同……这些措施从源头和制度上有效地维护了民工的合法权益。 社会能不能稳定,职工的心气能不能理顺,关键是要有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的渠道。要让职工群众有说话的地方、有投诉的地方、有为自身合法权益依法据争的地方。天津市总工会和劳动保障、司法等部门以实际行动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广大职工开辟了一条法律救助的“绿色通道”,尽心竭力地为他们排忧解难,用法律的武器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来源:□本报记者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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