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暑期打工也要缴税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7日11:00 长沙晚报 | ||
本报北京讯据《中国青年报》报道:日前,北京地税局有关人士提醒大学生:暑期打工也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据了解,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在校学生因参与勤工俭学活动(包括参与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活动)而取得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纳税所得项目的所得,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北京地税局提醒,暑期打工学生自己可到所在地税机关缴纳税款,也可由企业代为缴纳。新闻链接家教税收黑洞令人惊 眼下正值暑假,不少中小学老师和大学生又成了香饽饽,纷纷被望子成龙的家长请回家给孩子做家教。然而税务部门对于这个红火的行业却比较恼火:因为根据保守估计,这些从事家教所取得的隐性收入,仅南京市每年最少导致千万元税款流失,家教行业成为个人所得税征管的盲区。 记者最近随机采访了30个家里有中小学生的家庭,结果有27位家长已经将孩子送到老师家补习或为孩子请了家教。这些家教又分为两类,一类是给孩子补文化课,一般一堂课在20元到50元;另一类则是艺术类补习,这种艺术家教收费更高,有的一对一教授每课就达一百多元。南京地税征收分局的税务人员给记者算了一笔细账:以一个教师每小时收20~40元为例,一般情况下要带3-4名学生,好的带十来个不成问题。如一个教师一周带2-3个晚上,双休日其每天带3个组,一周下来可带6个组/2小时,按每组4人,每人20元/小时,每周可以得1440元,一个月5760元,按劳务报酬计算,每月就应缴纳个税900多元,年应纳税为11000多元。假如南京市有100个或1000个甚至更多的人从事这种家教,保守估计每年应缴的个税至少在千万元以上。地税征管人员说,劳务收入无可厚非,问题是几乎没人主动纳税。记者询问了多个区的税收征管部门,最后只在玄武区发现一位每个月主动来缴200多元税款的老师。据《扬子晚报》报道
订阅新浪体育新闻,送你皇马球票让你亲历五大球星风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