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检法改革未成年人庭审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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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7日11:34 法制日报 | ||
不设栅栏不戴械具 本报讯(记者郭宏鹏特约记者张海滨)近日,福建省南安市法院首次采用新的庭审方式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抢劫案。被告席不设栅栏,解除被告人械具并允许其坐着接受审判,值庭法警则站立于审判区外……该案的两名被告均为在校生,由于一念之差,联手抢劫了过路的学生。通过采用新的庭审方式,两被告得以深入地剖析自己犯罪的根源所在,当场留下 未成年人最显著的特点是处于成长阶段,知识不多,是非模糊,可塑性大。由于以往庭审方式未充分考虑到上述情况,审理过程中未成年被告人往往心存恐惧,乃至产生抵触情绪,既不利于庭审的进行,也无益于对其开展教育。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经一致协商后,南安市法院与检察院联合制定了《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对未成年人公诉案件的庭审方式进行了大胆的改革。 此次改革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创造更为宽松的庭审环境。法庭的布置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和承受能力,以减轻未成年被告人的心理压力。同时,经法庭准许,被告人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可以坐在被告人身旁参加庭审。二是改变教育方式。法庭采用多媒体系统进行举证,以扩大庭审的直观效果,增强对被告人的感染力和说服力;检察院的公诉意见以教育感化内容为主体,采取法制教育和犯罪心理教育相结合的办法,分析挖掘犯罪产生的根源,有针对性地开展说服教育。 庭审结束后,两被告法定代理人及应邀前来听审的学校、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部门的人员都表示,新的庭审方式大大减轻了受审人的心理压力,有利于各方与未成年被告人相互沟通并对其进行教育,庭审效果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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