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条例》专项检查350家单位六成有违法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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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7日11:39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记者龚小莉350家单位可能有200家存在违法行为,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联合市总工会部署的《劳动合同条例》专项大检查的第一天,监察人员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竟然占到了60%。在这些可能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中,外资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所占比例最大,为70%。据了解,在昨天监察的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最多的现象是擅自招用外来从业人员,共有67家;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办录用手续的企业有63家,偷逃社会保险费的42家,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的22家。对于单位的这些违法行为,各级劳动监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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