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遗”:为保护还是赚钱?(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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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7日12:25 南方日报 | ||||
屹立于岷江之畔的都江堰,其遗产保护工作令专家引以为豪,圈内甚至有“要学就学都江堰”之说。然而,“都江堰再建新坝”的消息打破了曾经的美好。这样一个“国宝”工程,却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竟要在上游遗产核心区几百米处建个杨柳湖大坝。在遗产地随意规划的破坏性开发,这种与都江堰治水理念完全相反的做法令专家忧心不已。 【现状】 各地涌起“申遗”热 江南古镇周庄、同里,浙江余杭、桂林漓江……只要稍稍留意,就会发现当地都在紧锣密鼓地开展申报世界遗产工作。 让人类共有的财富得到全世界关注和保护,是申报世界遗产的初衷。目前,我国已有百余个单位申报世界遗产,有49处申请项目已被列入“预备清单”。仅安徽古村落的申报成功就引来上百个镇、村群起而效之;云南每年由政府投入数百万元开展申报工作;陕西全民动员矢志成为西部遗产大省。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规定,各类遗产一国一年只能申报一个,所以国内多数项目都在“排队”静候。 谈起“申遗热”,世界遗产研究专家、北京大学世界遗产研究中心主任谢凝高教授表示,要积极支持和引导。在他看来,我国的资源丰富多样,29个入选太少。 他说:“中华文明五千年一脉相承,自然景观丰富多样,可列入名录的名胜古迹数量堪称世界第一。世界遗产既是古代文明史的见证,也是一个国家、一个城市现代文明的标志。我们不要限制申报,但必须明白一点,申报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还是拿去开发赚钱?” 遗产保护状态堪忧 实践表明,仅仅强调“申遗”成功的保护义务,虽然可以高屋建瓴地对商业开发大加斥责,但在实际操作层面往往陷入尴尬。 武当山遇真宫主殿被焚,乐山大佛旁建“巴米扬大佛”……在经济利益驱动下,一些地方重开发轻保护,滥盖楼堂馆所,乱搭电梯索道,大建人造景观,严重破坏了遗产地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除了留下脚印什么都不留下,除了带走记忆什么都不带走。”这句在环保人士中间流行的话,点中了当前某些遗产地保护的堪忧状态。 体制不顺遗产受损 纵观世界各国的国家公园和世界遗产,都是国家立法,国家直接管理。然而,由于现存体制的缺陷,我国既无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又无一个权威的、全国统一的遗产管理部门,导致政出多门,交叉管理。如文物单位由国家文物局管辖,国家风景名胜区由建设部管辖,国家森林公园属林业局管,国家自然保护区又分属环保总局、农业部、林业局、海洋局、地矿局等管理。 “这种大而统的风景名胜资源所有权与实际支配权的纷争,使得各部门在行使管理权时形不成合力,一些地方政府在遗产保护中往往忽视景区的整体性,出于地方利益为开发商的‘破坏性’投资大开绿灯。”北京大学景观规划设计中心李迪华直言不讳。 无法可依和权责不明,加重了管理的随意性及长官意志。一些地方管理部门,套用开发区的相关法规来管理世界遗产;有的擅自改变遗产地管理体制,将遗产地划归旅游部门,捆绑上市或租赁经营,致使遗产遭受无法挽回的损失。 【专家把脉】 莫因管理错位致遗产“病危” 专家强调,当前遗产保护的问题突出表现在管理者的认识错位上。一是功能错位,世界遗产的功能主要是文化精神功能,而不是经济功能;二是性质错位,将世界遗产等同于一般旅游资源;三是空间开发错位,在保护区内搞经济开发、旅游开发。 我国已有“长城、北京故宫、敦煌莫高窟、秦始皇陵”等14处世界遗产受联合国监测,有的已处于“病危”境地。对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北京办事处文化遗产保护专员十分忧心,“以损坏或牺牲文化遗产为代价去‘变现’经济效益,长此下去,很可能无法通过联合国六年一次的检查,而被列入濒危世界遗产名录。” 设立国家遗产基金严管世界遗产 当务之急是制定世界遗产保护法规,成立直接管理世界遗产的权力机构,设立国家遗产基金,依法严格管理世界遗产。对这些不断上演的破坏性开发,要让有关部门和责任人为随意行使权力,随意规划付出巨大代价,这样才能惩前毖后。 人们多希望,那种“先污染后治理”、“先破坏后重建”的“理论”与“实践”,不再威胁世界遗产!新华社“新华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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