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企业“永不加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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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7日16:36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马佳通讯员王付轩)昨天,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物价局联合发出通知,自7月1日起,取消房屋拆迁管理费、产权交易手续费、外国人就业证等39项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其明细项目高达75项。同时规定,受单位或个人自愿委托并签订委托协议书进行产品质量检验、计量考核、卫生防疫、动物及动物产品防疫检验、植物检疫、国内森林检疫等服务的单位和机构,按北京市物价局现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执行。 通知还规定,今后新增加面向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有国家法律法规或国务院的批准文件,本市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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