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德龙保安乱罚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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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7日20:27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消费者刘女士和13岁的小侄女到麦德龙南岸商场购物时,忘记将小侄女购买的小文胸付款,保安将她们带到办公室写购物经历不说,还罚款100元。 刘女士介绍,上周末她们到麦德龙商场购物。小侄女看中一个价值10元的小文胸,因不好意思放在购物车上,就放在刘女士的挎包里。 随后,刘女士选购了几百元的物品到收银台付款,但忘记将文胸拿出来。她们刚出收银台,就被一工作人员拦住,提醒她还有一件商品未付款,刘连声道歉准备掏钱,被拒绝,工作人员将其带到办公室。 刘说,麦德龙工作人员要求她写下购物经过,因认为她态度较好,未按店规罚款5000元,收取商品价格十倍的罚款(但不能把商品拿走)。无奈之下,刘只好缴了罚款。 市消委副秘书长王化田称:“目前商场或超市的店规中大多数都有对消费者罚款的条例,消委接到这方面的投诉也很多,可以肯定地说,麦德龙对消费者进行罚款不具法律效力,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他提醒:“消费者遭遇商场或超市乱罚款时,一定要到当地工商、公安等职能部门进行解决。” 麦德龙拒绝接受采访。 (记者 张自力 实习生 王怡)网络编辑: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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