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子狸重上餐桌并未获准 可食用野味名单还在讨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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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8日00:30 北京娱乐信报 | ||
国家林业局称可食用野味名单还在讨论中 信报讯(记者马力)昨天,某外地媒体称“国家林业局将出台可食用野味名单,果子狸仍可能上餐桌”。记者通过向国家林业局有关部门核实了解到,国家林业局此次召开的论证会只是对养殖食用野生动物进行内部讨论,而且果子狸并未获得通过,其能否食用目前还没有结论。 昨日,一外地媒体报道称:“国家林业局召开专家论证会,作为广东省上报的40种可供养殖食用野生动物之一的果子狸获得了通过,这意味着曾闹得沸沸扬扬的‘非典元凶’果子狸可能会再次走上人们的餐桌。” 国家林业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局并没有对外发布这一消息,前天国家林业局只是请一些专家对各省市上报的几百种可供食用养殖的野生动物名单进行了内部讨论,征求专家意见,并没有确定哪些动物可以食用。而广东省上报的可供养殖食用的野生动物果子狸,并没有获得正式通过,所以果子狸能否上餐桌还不能作出结论。 据悉,国家林业局正在对可食用的养殖野生动物进行研讨和论证。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日前国家林业局等12个部委下发的通知,我国将鼓励和支持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业的发展,如一些种类的貂、狐以及石鸡等人工驯养技术已经很成熟的物种,但对于一些尚在进行与非典病毒关系研究的重点物种,应对有关驯养繁殖场所采取预防性控制措施,做好妥善隔离、卫生防范、监测检疫等工作,对已流入餐饮业及市场的重点目标物种,应妥善封存处理。 记者从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获悉,北京市也上报了石鸡等几种可供食用养殖的野生动物,但名单中并没有果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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