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半年可登记失业 天津新政策促进大学生就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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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8日05:36 新华网 | ||
无论就业与否可参加医疗保险 毕业半年未就业可办失业登记 注册资金不到位仍可创办私企 近日,天津市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商局等部门按各自职能分别制定了鼓励帮助大学生就业的实施办法,包括大学毕业就能参加医保、毕业半年可登记失业、到居委会工作两年可录用为公务员、注册资金不到位也可办企业等相关政策。 天津市人事部门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补充居委会专职干部将以高校毕业生为主要对象,对在居委会工作满两年,连续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可录用为国家公务员。被选拔到农村基层工作的毕业生,经过1年以上的农村基层锻炼,经考试合格后,可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到乡镇机关工作。天津今年秋季的公务员考试和国家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将以应届毕业生为主。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作出规定,高校毕业生毕业半年后未能就业的,本人可以办理失业登记。 据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凡具有天津市城镇户口的高校毕业生,已实现灵活就业和尚未就业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另外,从今年开始,天津市工商部门对应届高校毕业生创办私营企业的,允许其分期缴付注册资本。具体为: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以批发业务为主的商业性公司首期出资10万元以上、生产性和零售业务为主的商业性公司首期出资5万元以上、咨询服务性公司首期出资两万元以上的,提交实缴资本证明以及两年内三次缴齐注册资本的承诺书即可发照。同时,还允许具有管理才能、技术特长或者有专利成果的毕业生以人力资源和智力成果向私营企业投资入股,最高可达注册资本的20%;如以高新技术成果入股,经有关部门同意,其所占份额可占注册资本的35%。(记者/李新玲)(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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