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毒枭壁橱藏毒品13.2千克(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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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8日05:50 北京青年报 | ||||
刘慎良 程平 昨天下午,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对媒体宣布,市公安局刑侦总队缉毒支队破获了本市建国以来一案收缴海洛因最多的特大贩毒品案,缴获海洛因13.2千克,毒资12万元人民币。 本市缉毒警察在办案中显示了高超的破案技巧:凭直觉判断谁是女毒枭;与对方咫尺之间秘密用手机拍照;比对两大串钥匙一眼能找出相同的两把;从一纸租房合同上发现毒品藏匿地…… 毒枭是个时髦女郎 今年6月26日国际禁毒日当天,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缉毒支队接到甘肃省公安厅禁毒总队情报:一名有重大贩毒嫌疑的甘肃籍女子租住在北京,近期活动频繁,并提供了一些相关的可疑线索。缉毒支队获得这条可靠信息后,迅速展开工作。 不久,一名经常在宣武区活动的甘肃籍女子进入了侦查员的视线,经分析判定该女子有重大贩毒嫌疑。他们将其定为“1号”。案情上报到市局和刑侦总队,阮增义副局长指示:周密部署,全力侦破。于是,由精兵强将组成的代号为“6·26案件”的专案组迅速成立。重要工作是准确认定“1号”和找到其租住处。根据掌握的线索,专案组知道“1号”租住在位于牛街清真寺西南边的南运巷小区,但具体住几楼几单元并不清楚,“1号”的外貌特征、年龄均不知道。 侦查六队张队长、郑副队长带领专案组成员蹲守在小区的出入口,轮流昼夜24小时不眨眼地盯住进出重点人,6月28日当天上午9点多,突然天黑下来,随后狂风大雨,民警正认为没戏时,雨渐渐停了下来。随后有个年轻女子从楼门口走出来。一个打扮时髦的北京女子,看上去二十四五岁,脚穿一双天蓝色的休闲鞋,上身是天蓝色的小背心,一条牛仔裤,斜挎一个黑色小背包,一头披肩的栗色长发。尤其经过化妆,西部地区特有的面部轮廓也淡化了。手机拍下嫌疑人正脸儿 该女子走出家门,直奔公交汽车站。这时侦查员小金就守在车站,该女子迎面走了过来,两个人差点打了个照面。但她因为打电话,并没有在意小金。这个女子是不是目标,小金正在困惑,却发现这个女子讲的话他一个词也听不懂。错不了!就是她,她讲的是当地方言。 小金低头摆弄着手机,趁其不备,连拍了对方两张正脸照片。小金这个举动,为日后跟踪抓获审讯“1号”提供了重要证据。因担心对方警觉,按照张队长的指示,小金跟踪了一段路程就主动放弃了。当晚11点多,该女子从外面回到原住地,因为天热,侦查员都分散在她的住处周围,根据小金提供的照片,虽然看不清其神情,但凭其衣着确认无疑。一名侦查员尾随其进楼,最后确定她房间的门牌号码。至此,“1号”的庐山真面目及住处一下全部搞定。下一步是全力侦查“1号”的一切行踪,掌握她的活动规律及发现其同伙。 两天后,即7月1日,侦查员发现了“1号”的第二处租住地:在南运巷西边约两站地的樱桃园头条甲4号。在此居住的是一个和“1号”年龄相仿的甘肃籍女子,和“1号”接触频繁,经侦查断定是“1号”的同伙。侦查员将其定为“2号”。并且,毒品也极有可能藏在此处。 红灯亮时截住女毒枭 从7月1日凌晨起,“1号”开始频繁与甘肃联系,侦查员分析,很可能今天有“货”到京,而且“货”不少。为防止嫌疑人在京大量分销毒品,把握最佳作战时机,专案组决定当晚兵分两路,对“1号”、“2号”实施抓捕。 晚9时许,“1号”出门打车向南奔了天桥,车开到天桥附近的一个十字路口,红灯亮了,车子停下。“行动!”支队长一声令下,侦查员的车迅速从两边靠上去,围住出租车。侦查员跳下车,一把拉开出租车门,“出来!”话音未落,“1号”已被拽出车外,转眼又被塞进了警车,几秒钟结束战斗,并从其身上发现少量的海洛因,警车掉头开回南运巷。另一路侦查员已埋伏在樱桃园头条甲4号,随着手机震动,侦查三队毕副队长的手机中传出张队长的声音:人已经抓了,你那儿可以动手了。 三队荆队长和毕副队长立即带人上了四楼。“2号”住的是一栋6层楼的建筑,里面有四个单元,房子外面是老式防盗门,里外都能锁,这种门踹不开。当时晚上10点多,8名侦查员脚步极轻,大气不敢出。女侦查员小李敲响了防盗门,以楼上跑水为名敲开了对方的房门,“不许动!”“2号”被冲进来的侦查员按倒在地,两支枪同时顶上。在其住处搜查时,没有丁点东西,民警们感觉事情不妙。侦查员从搜出的身份证得知,“1号”叫马秀琴,31岁;“2号”叫张尕娘,32岁。 一张“房屋租赁单”找到藏毒处 侦查员对二人就地突审,但马秀琴和张尕娘就是不张口。怎么办?侦查员决定另外寻找突破口。民警发现两人身上各有一串钥匙,仔细比对,均不是她们住处的钥匙,莫非是她们还有一个藏毒品的住处?三队荆队长告诉记者,通过那一夜,他成了研究钥匙的专家。 在马秀琴的租住地,不大的两居室里,床掀了,沙发给翻开了,几乎所有的东西都翻了一遍,侦查员小张经过3个小时搜查,从壁柜里一个杂物袋中搜出一张《房屋租赁单》,租赁人是马秀琴,租赁地点是宣武区南横西街96号。 在警察凌厉的攻势下,马秀琴终于扛不住了,承认 南横西街96号就是藏毒地点,钥匙就是侦查员手里拿的那两把。侦查员从樱桃园头条火速赶到相距不远的南横西街。他们上楼进了302单元,打开卧室的壁橱,里面放着一个“洗洁精”的大纸箱和两个黑色大塑料袋。纸箱内有一个蓝黑相间的尼龙提包,包里装着用黄色半透明胶带包裹的海洛因15块,每块300克;黑塑料袋里是用白色透明塑料袋分装成79小袋的海洛因,每小袋约100克;另外还在一个鞋盒里放着一板海洛因。毒品重量总计为13.2千克。贩毒一个月卖了300万 据马秀琴交代,她曾经与一个老板干了一两年毒品生意,老板回到兰州,她留在北京,负责接货、送货,给老板寄钱。从今年6月1日到30日,她先后寄了300万人民币,仅6月21日,她就寄了四笔钱,最多一笔是18万元,因为是批发生意,所以来钱特别快。她每卖出一万元毒品,老板就给其一百元提成。 马秀琴与张尕娘以前就认识,后来张尕娘在兰州因贩毒被判5年,出狱后张尕娘带了800元投奔马秀琴,没想到钱都花光了,马秀琴却只字不提工作的事情。直到6月30日,马秀琴让她送出第一批毒品。马秀琴指示张尕娘,每次自己打电话与她联络,张尕娘可直接取货,将货交给对方也不用讲话。用马秀琴的话说,之所以起用张尕娘,是因为自己越做这种生意越害怕,就想找一个下家以求脱身,没想到还是被民警抓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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