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行政程序条例开始起草 三大立法难点引人关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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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8日08:25 重庆经济报 | ||
“《重庆市行政程序条例(草案稿)》将力求规范我市行政行为,”昨日,草案稿起草人之一、西南政法大学教授郑传坤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以后,因行政程序违法而侵害他人的事件将被逐步杜绝。” 郑传坤教授同时是科研课题——《重庆市行政程序立法研究》撰稿人之一,致力于行政程序立法学的研究和教学多年。不想此项研究受到市人大、市政府相关人士的认可,郑传 郑传坤认为,没有规范而系统的行政程序条例,就很难保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一些违法违规事件便趁机发生,因而,《条例(草案稿)》将促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进依法治市进程。 尽管草案稿才刚刚开始起草,郑传坤已有了大致起草思路。他称,届时将广泛听取和征求各方面专家的意见和建议,着重攻克至少三方面的立法难点和重点。 首先是行政机关内部管理的合法性。比如,目前公务员在机关内部受到不合理的处罚不能上法院告单位或领导,这显然不公平,更不符合国际惯例。《条例》(草案稿)将争取在行政机关内部实现管理公开、公平、公正。 其次是行政权力在行使过程中的规范与约束。比如目前有极少部分行政人员故意为难当事人。大家都明白的事却没有相关法律条例去约束,违法者因此肆无忌惮。 第三是立法要求部分行政行为转向,让这些行政机关逐步转化为社会中介组织,把权力让位给社会,以减少行政人员违法行为的发生。本报记者 杨露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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