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靠法规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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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8日08:56 海峡网-厦门日报 | ||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厦门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草案)》 本报讯作为全省进行司法鉴定体制改革试点的厦门市,如何尽快地把司法鉴定纳入法制化轨道,一直是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昨天上午,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开始审议《厦门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草案)》。 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善美就该草案作了说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审议了《厦门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草案)》,特别是对草案中关于规范对司法鉴定人员和鉴定机构的管理,提出了各自不同的意见。焦点问题集中在谁有资格作为司法鉴定人,哪些机构有资格成为司法鉴定机构,谁有权力对这些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管理。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洪永世还对草案中关于司法鉴定援助表示了关注,他说,把司法鉴定援助写进法规草案是必要的,公民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司法鉴定服务,确因经济困难而难于支付鉴定费用的,理应获得司法鉴定援助。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明聪、郭安民、陈联合、林明鑫、汪兴裕、曾国玲、苏文金出席会议。副市长詹沧洲、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朱珍钮、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吴明忠、厦门海事法院院长张阳春等列席会议。 《厦门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草案)》,经过此次会议审议后将进一步作出修改,并提交下次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洪榕略 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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