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诱他人搞传销东窗事发被逮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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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8日10:06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 ||
本报玉州讯 一非法传销头目日前被玉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28岁的犯罪嫌疑人叶某某系新疆籍人,于2002年4月来玉林后,以加盟“香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名来引诱他人入会,并收取会员入会费每份3800元,发给每个“下线”传销产品西服、化妆品、皮具等一套,至今年5月共发展会员30多名,收取加盟费10多万元。非法传销不言而喻是一种违法行为,然而许多人都因发财心切,以致误入歧途,甚至掉进万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宋建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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