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专业剧团可出让“冠名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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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8日10:20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只要出资,专业剧团可以冠以你的企业名称,文物保护单位旁可以立碑为企业宣传。这是南平市文化与出版局今天将召开130项公益文化项目向社会“招商”的推介会的内容之一。昨日记者从福建省文化厅了解到,如此大规模地寻求与企业合作,在我省还是第一次。 南平市文化与出版局社会文化管理科的李家回科长告诉记者,南平市推出的文化项目 无独有偶,宁德市文化与出版局此前也在媒体上公布,100项社会文化活动项目向社会各界征求合作者。这些文化项目包括赛事、基础设施建设、旅游产业开发和活动四大类,包括了全国、省、市各级的文化活动,时间跨度从今年一直到2005年。 部门 引外来资金开发文化业 南平市文化与出版局社文科李家回科长:以前政府对文化产业的投入不够,因此只能保证几个大型节日的活动。对于专业演出团体,则只能保证其生存下去。此次的文化项目向社会“招商”活动中,政府为企业宣传搭建平台,从而吸收更多的资金以弥补财政的不足。 宁德市文化与出版局社文科林华锋科长:过去在文化工作方面,一般是“以文养文、以文补文、多业助文”的思路。但是由于政府每年的资金投入十分有限,因此就需要吸收更多的外来资金,开发文化产业,走宽文化产业的道路。 专家 跳出冠名权出让承办权 对于两地的这个做法,福建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杨益生认为这是迈出了很好的一步,是对发展文化产业的一个有益的尝试。他告诉记者,现在,一些与文化相关的部门还依附于计划经济下,造成部分文化事业的衰退,比如一些地方展馆、剧团办不下去。因此要建设文化、发展文化产业,需要解决体制和机制的问题,像宁德和南平这样的做法是值得赞赏的,在思想认识和体制上都是一个突破。今后推出新的文化项目在操作上也要跳出“冠名权”等简单的广告似的回报,要尽量产业化、长期化。比如在实践中可以出让承办权。 (本报记者 李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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