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党政干部一律禁建私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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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8日10:35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新华网湖南频道7月18日电党政干部建私房、领导干部“期权化”、党政干部投资入股办企业、“政府中介”、“私车公用”……对于这些各地反映的十六大以来反腐倡廉工作遇到的新情况,在昨日的全省纪检监察调研工作座谈会上,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孙载夫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意见。 党政干部一律不得建私房 孙载夫说,有的党政干部违反城市规划,乱占滥建,更有少数干部在建私房过程中以权谋私,即使是集资建房,也难免会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在这个问题上,必须加强管理,不准搞特殊化,不准以权谋私、侵占国有资产。 在中央纪委和省纪委没颁布新的规定之前,仍执行党政干部一律不得自筹自建私房的禁令。现在已经建了的私房,纪检部门要进行认真清理,纠正其中的违规违纪问题。 从制度上防止“期权化” “现在已经发现一些原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从领导岗位退下后,到自己关照过的企业摇身一变成了董事长、总经理,收益丰厚,这种领导干部‘期权化’ 现象必须引起重视。”孙载夫严肃地说,领导干部“期权化”,就是指领导干部在位在任时,运用自己手中的权力为企业、个体老板、外商谋取非法利益,其目的不是图眼前的回报,而是为今后下海、退休后谋取更大利益做铺垫。这有点像期货交易,不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而是先投入后收益。这种情况隐蔽性强,危害性大,使得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甚至流失到海外。 孙载夫认为,目前领导干部“期权化”的主要表现形式为:低价出让国有企业;为企业发展提供各种优惠,暗藏交易;出面替企业借钱、贷款,留下人情以图日后回报等等。如何治理?孙载夫提出了四点方案,首先要引进市场机制,土地出租、产权转让等都应公开拍卖,不能由少数人搞协议转让;其次要加强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第三是从长远看要建立领导干部个人财产申报制度,个人有多少财产应公布在阳光之下;最后是对于下海经商或离退休后经商办企业的领导干部实行跟踪监督,看他资产增值究竟是怎么来的,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干部入股办企业要用真名 孙载夫说,党政干部参股小水电和农业开发、科技开发,省委领导允许,可以试验。入股开发矿山,经营休闲娱乐场所或充当保护伞,以及办茶楼酒馆、经营公司等,必须禁止。另外,对于允许搞的项目要进一步规范管理,如允许参股但不能允许经营;入股要用真名,不能用化名,并且要实行登记制度,以便监督;入股要投“硬币”,不能入干股;不能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投资入股的项目提供各种优惠和便利,搞以权谋私等。 公务交通工具货币化 孙载夫说,公务交通配置和使用,现在已成了财政的一大包袱。他分析说,现在不少单位每个领导干部配一台车,一年需要七八万元开支,浪费很严重。近年来还出现一个“私车公用”的新情况,即打着私车为公家办事的旗号而占公家的便宜,这个问题突出反映在政法队伍。政法干警不少人拥有私车,他们用私车办了点公事,然后将租车费、油费、维修费、养路费等全部拿到公家报销。 据悉,目前一些地方如长沙市雨花区检察院、长沙县人大等在“交通工具货币化”这方面已作了尝试,并取了一些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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