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起违纪案件曝光 沈阳11位中小学领导被免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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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8日11:59 新华网 | ||
17日,在沈阳市教育系统的纠风会上,沈阳市教育局公布了近来所查违纪案件的处理结果,共有11位中小学领导被撤、免职务。 两个多月处理64名违规人员 据了解,从4月10日到6月30日,沈阳市教育局纠风办共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276件次 下周起严查“三乱”行为 沈阳市教育局局长李梦玲表示,从7月25日~10月末,教育部门将集中检查“三乱”行为,查处的重点是一次收费以外的各种乱收费;以收取择校费、择班费为目的的重点班、共建班、特长班、实验班和小班等乱办班行为;违反规定组织的校内补课行为和在职教师参与社会有偿补课行为,尤其是班主任老师组织的校外补课行为。暑假期间将对学校和社会上的乱补课问题进行集中查处,开学后对学校乱收费、乱办班问题进行集中查处。 “五条禁令”严格约束各校 在纠风会上,有关部门还再次重申了中小学乱收费的五条禁令:禁止公办初中、小学举办各类以收费为目的的教学班,违者给予校长行政处分或免去校长职务;禁止中小学校违反规定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违者给予行政处分或免去校长职务;禁止中小学校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订购学习资料、书刊及其他商品,违者给予校长行政记过处分;禁止中小学校在职教师违规参与社会有偿补课,违者给予当事人行政处分;禁止中小学校在职教师违规组织学生在校外有偿补课,违者给予当事人行政记大过处分并降低职务一级,情节严重者取消教师资格并解除聘任合同。 10起违纪案件曝光 张艳彤对学校未按规定收费负有领导责任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张艳彤,和平区望湖路小学校长。2003年4月,在学校一次性收费工作中,未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一次性收费工作,在收费前未召开学生家长会宣讲收费政策,未就选择性收费项目作出说明,没能体现出学生资源的原则,部分学生及家长意见较大,造成了不良影响。和平区教育局给予张艳彤行政警告处分。 李贵山因学校违规收费被免去校长职务 身为法库县叶茂台镇阎荒地小学校长的李贵山,在今年的一次性收费中,违规向学生收取技能培训费,引起学生家长不满,叶茂台镇人民政府决定,免去其校长职务。 邴作华、齐兴顺因学校违规收费受到行政记过、行政警告处分 二人分别为新民市前当堡乡初级中学校长、副校长,2003年3月至5月,学校违规收取不合理费用达2.29万元。新民市教育局给予邴作华行政记过处分,给予齐兴顺行政警告处分。 刘继旭组织校内补课被免去校长职务 刘继旭,东陵区白塔中学校长,2003年4月,组织初二年级部分学生于周六在校补课且收费,造成了不良影响。东陵区教育局决定,免去刘继旭白塔中学校长职务。 张玲组织学生违规有偿补课被取消教师资格解除聘任合同 张玲,大东区205小学教导主任。2003年4月13日,张玲在大东区和睦路64—1楼2号汽车库内违规组织学生有偿补课,在教师、学生和家长中造成不良影响,情节严重。经大东区教育局研究决定,取消张玲教师资格解除聘任合同。 王宏、武静松参与社会有偿补课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王宏、武静松,铁西区培英中学初中教师。2003年4月12、13日,王宏、武静松利用双休日参与社会有偿补课,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铁西区教育局研究决定,给予王宏、武静松行政记过处分。 李月参与社会有偿补课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 李月,皇故区84中教师,2003年3月15日~4月12日期间,利用周六、周日在校外组织本班学生进行有偿补课,造成不良影响。皇故区教育局决定,给予李月行政记大过处分。 周秀梅违规补课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周秀梅,沈河区82中学教师。本学期开学以来,82中学3年7班班主任周秀梅违规利用周六、周日及平时下午放学后为本班学生补课并收费,沈河区教育局决定,给予周秀梅行政记过处分。 洪森林体罚学生被取消教师资格解除聘任合同 洪森林,于洪区沙岗子中心校教师。3月13日,洪森林在课堂上体罚学生,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经于洪区教育局决定,给予洪森林取消教师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处分。 刘凤凯因程世俊犯罪受到责任追究被撤销校长职务 刘凤凯,苏家屯区八一镇中心校校长。在苏家屯八一镇中心校武镇营子小学教师程世俊犯罪一案中,负有管理责任。苏家屯区政府决定,给予刘凤凯行政撤职处分。(文/宇飞)(来源:华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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