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味禁食之争中三个值得回味的问题(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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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8日12:16 新华网 | ||||||
用不了多久,旷日持久的野味禁食之争就会有一个最新的结果。 昨天,国家林业局动植物管理处有关人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该局将会尽快公布可进行经营利用性驯养繁殖的动物物种的名单。 当然,这个名单不仅仅包括可以食用的动物名单,还包括可以进行科研实验、观赏、药用等动物名单。不论怎么样,这场争论庶几可以告一段落了。 虽然争论告一段落,但是我们的思索并不应该随即停止。如果我们认真回过头来品味这场持续百日、针锋相对的争论,就会发现至少有三个问题不容回避。 首先,如何才能收集真正的民意,如何才能让民意充分地表达。广东关于野味能否食用的争论高潮出现在7月8日广东进行的《广东省爱国卫生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上。虽然大多数听证参加者在条例“切断由动物引起的病媒传播疾病的途径”的意图达成了高度一致,但在是否通过立法禁食野生动物方面却针锋相对。最后,反对“立法不吃野生动物”的意见成了主流。 饶有意味的是,昨天,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却公布了一项截然相反的调查结果。该中心今年7月初对广州、深圳、中山、韶关等11个城市的4036位不同性别、不同年龄、不同收入的居民进行了电话抽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广东主流民意普遍赞同对禁吃野生动物进行立法。 前者听证参加人有22人,后者调查对象有4000多名。哪一个更为真实,哪一个代表了真正的民意?也许我们心里会有一个倾向性判断,但却无法下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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