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7-3”事件粗暴执法当事交警受严肃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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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8日12:56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厦门7月18日电 厦门交警“七·三”粗暴执法一事,经厦门市公安局迅速查明情况之后,做出了严肃处理:依照党纪和政纪有关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交警林某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免去指导员职务,调离原工作单位。对动手打人的施救工朱某予以辞退。 厦门市公安局今日披露说,该局已向全局通报了这一严重违纪行为,要求全市各级公 七月三日上午,厦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元大队某中队指导员林某和协管员、施救工人在纠正一起骑自行车违章和暂扣无证车辆时态度简单粗暴,不文明执法,特别是当违章的送水工不服从纠正时,强制使用了手铐,施救工人朱某还推打了送水工,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形象。事发之后,厦门市公安局迅速做出反应,多次召开会议听取调查汇报和研究处理意见,并举一反三,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公正文明执法教育活动。 厦门市公安局今日的通报要求该市公安机关要紧密联系“七·三”事件,以“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为主要内容进行反思和讨论,端正执法思想,切实转变执法观念,切实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的问题,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事为民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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