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会工作出现新气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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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8日14:53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记者王四新通讯员彭维俊)“新时期的工会工作不能跟着感觉走”,这是湖北省总工会对工会工作与时俱进的理解。近年来,他们狠抓制度建设,为全省工会工作带来了新的气象。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工会工作的环境、对象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工会组织怎样才能维护好职工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省总一班人认为,干好工会工作需要热情,更需要理 结合工会工作重点,着力构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框架。省总先后建立和健全了劳动合同制度;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规范了厂务公开制度、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等。到2002年底,全省98.68%的国有及其控股企业、94.52%的集体及其控股企业推行了厂务公开制度,80%的科教文卫等事业单位推行了内部事务公开。在公司制企业中,有81%建立了职工董事制度,85%建立了职工监事制度,65%的工会主席进入了董事会,73%的工会负责人进入了监事会。 随着社会法制建设的健全、人们法制意识的增强,工会工作与法律的关系越来越紧密,该省人大相继颁布了《湖北省实施〈工会法〉办法》、《湖北省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条例》、《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等多部重要地方法律;省总还积极推动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地方行政法规办法。这些法规和文件,成为工会组织开展工作的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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