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实行个税明细申报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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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8日14:56 南方日报 | ||
国税总局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 实行个税明细申报制度 北京消息 国家税务总局今年将开始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明细申报制度,重点对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和体育俱乐部人员进行纳税专项检查。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进一步改进和强化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今年的工作重点是抓好金融、保险、证券、电力、电信、石油、石化、烟草、民航、铁道、房地产、城市供水供气、出版社,以及外商投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中介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体育俱乐部等高收入行业人员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通知提出,为从源头控管个人所得税,税务机关将从今年开始实行全员明细申报制度,全面建立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制度,进一步提高代扣代缴质量、提升代扣代缴工作水平。从今年开始,要求所有扣缴义务人必须严格按照《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和《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的填写要求,逐个栏目地完整填写每个纳税人的有关情况。 税务机关还将进一步深化个人所得税的信息化征管,及时增补新的重点纳税人,利用建档管理掌握的重点纳税人的信息,进行比对分析,及时采取措施堵塞管理漏洞。 通知指出,今年税务机关仍将把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作为税收检查工作的重点。重点检查对象是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含各类中介机构)以及体育俱乐部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偷逃税案件,税务机关将严格依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新华社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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