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鼓励市民参与交通管理 拍摄举报交通违章有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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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8日15:08 新民晚报 | ||
本报广州今日电(记者于明山)用照相机拍摄身边的交通违章行为并向交警部门举报,经过核实确认后,举报者将获得交警部门的奖励。据悉,广州市从本月15日起实施“拍摄举报交通违章奖励” 新办法。据介绍,广州市民拍摄、举报交通违章,必须为年满16岁以上的广州市户籍人士。自愿参加拍摄活动的市民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与公安机关签 拍摄的违章种类包括:机动车逆向行驶、违反标志标线规定、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以侧坐方式乘坐二轮摩托车等。拍摄人员必须在违章行为发生后的5日内将拍摄的照片提交给违章行为发生地的交警部门。经交警部门审核确认后,在违章行为发生后的下一个月20日给予拍摄人员每宗2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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