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巨头跨行业推“闪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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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8日16:34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贾中山)如今,中国的消费者每购买一台DVD机,价格中就有100元左右是用来向国外企业交纳专利费的。为了避免这一事件再次发生,昨天,国内五家电子产品制造业巨头—联想、TCL、康佳、海信、长城共同筹划建立电脑、电视、手机等信息设备互相连接的“国产”标准,以此反击国际标准。 昨天,信息产业部科学技术司在北京宣布建立“信息设备资源共享协同服务标准化工 据了解,目前在国际相关领域中从事类似标准制定的主要有数字家庭工作组,该组织今年6月24日正式发布成立,由全球17个厂商组成,这个工作组的工作目标是实现家电、计算机、通信设备的智能连接。 此次工作组的5个发起企业已经在各自领域开始尝试“互联互通”,所谓“互联互通”,形象地说,就是我们在换了手机后,不需要重新输入大量电话号码,而是直接兼容到新手机中;可以利用电视,收看掌上电脑、手机、数码相机上的图片;用计算机敲出短信,但不用通过网络就能发送;用手机控制家里的电冰箱……如联想的“关联应用”、TCL的“HID”产品、康佳的“e家居计划”、海信的“3C战略”、长城的“IF战略”等。工作组同时发布了“闪联”品牌,今后市场上贴有“闪联”品牌标识的产品,都可以实现互联互通。 链接 DVD专利费之痛 我国DVD产量虽已占世界产量的90%,但DVD企业没有掌握该产品的核心技术和标准,国产DVD的核心元器件,如解码芯片、机芯和光学头等大都需从国外进口,国内许多DVD企业只是进行一般的拼装工作。国外拥有这些专利技术的厂商联盟从我国迅猛扩大的市场和制造实力中看到了另外一种机会:专利费。这些厂商拥有专利和标准,按照国际惯例,使用对方的专利和标准必须付费。 经过谈判,今年1月1日,我国DVD生产企业开始向国外有关厂商缴纳专利费。对于出口产品,每台征收的专利费用总数字为21.3美元,折合人民币近200元。对于内销产品,合计每台征收12至13美元,折合人民币约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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