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出台政务公开考核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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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8日18:58 桂龙新闻网-北海日报 | ||
追究不兑现承诺者责任 北海日报讯(实习生周洋)“对政务公开流于形式,承诺不兑现的各级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门和依法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将追究其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这是针对政务公开的考核标准、政务公开责任追究的具体办法等市民关心的问题,市政府近日出台的《北海市政务公开考核办法(试行)》中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今年5月北海市市级政权 据了解,政务公开考核将按照《北海市政务公开考核办法(试行)》的规定,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比。平时考核随机进行,年度考核于次年年初进行,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政务公开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情况、政府各部门职责和管理权限的公开情况、办理事项的公开情况以及便民措施的公开情况等16项内容,根据具体落实情况,考核结果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并纳入当年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的政府部门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政府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并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诫勉谈话;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人,按《北海市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责编:劳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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