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人纳税有新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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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9日04:32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综合消息财政部、国税总局昨日针对富人纳税问题出台了新的规定。今后,企业所有者购买房产、汽车以及个人消费,将不能再计入企业成本,而必须按个人收入计税。 新规定指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如果用企业的钱为本人和相关人员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将被看做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按章计征个人所得税。其他类型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有同样的消费支出,将按“ 财政部专家指出,此举向解决富人不纳税或少纳税问题迈出关键一步。大河报2003-07-19 00:00:00责任编辑:郭俊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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