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原县委书记“卖官”敛巨财(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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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9日05:52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记者从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了解到,公诉机关指控孙孔文收受他人财物价值32.9万元,对家中价值约190万元财物,孙孔文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据办案人介绍,孙孔文敛财的手段几乎都是“卖官”,速度之快也令人吃惊:16起主要受贿案件都发生在1996年3月至1998年8月这两年零五个月的时间内,即他任蒙城县委书记期间。 1997年底,时任蒙城县职高副校长的葛悦献向孙孔文表达了想到岳坊镇教委做专职副主任的想法,并送给孙孔文4万元。孙孔文分别给县教委党组书记和主任打了招呼,由县教委将葛悦献拟任岳坊镇教委专职副主任的意见上报县委组织部。1998年1月16日,葛悦献被县政府正式任命为岳坊镇教委专职副主任。 1998年初,阜阳市房产局局长李培文和离任的蒙城县建委主任于刚向孙孔文推荐马斌担任蒙城县建委副主任兼房产局局长。1998年农历正月十四下午,马斌到孙孔文的住所,将两万元现金送给孙孔文。同年3月5日,孙孔文向县委组织部部长交代准备让马斌任建委副主任兼房产局局长。 组织部长按照孙孔文的要求,将马斌拟任建委副主任兼房产局局长的意见报县委书记办公会议和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获得通过,由于在随后的政府党组会议研究马斌任建委副主任的意见未获通过,马斌仅被任命为蒙城县房产局局长。据行贿人交代,他们通过买官拿到“官帽”后,经常利用中秋节、春节的机会,送钱物给孙孔文。 据了解,孙孔文于1982年大学毕业,曾任阜阳行署外经委主任、蒙城县委书记、阜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安徽省社科院副厅级督导员等职。 据新华社 新闻链接 2000年——2007年牛群任蒙城县副县长 牛群任职期满“是走是留”的问题终于有了结果。2002年12月28日上午,在安徽省蒙城县第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牛群以323张赞成票,7张弃权票当选为蒙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这意味着,牛群还将在蒙城县做五年的副县长。 选举结果公布后,牛群即席讲话,他说:“到今天我到蒙城已经整整两年了,我觉得蒙城实现了我人生的转折。我感恩、感谢、感激蒙城的116万父老乡亲,这是我的家,再过几天我将把我在北京的户口迁到蒙城,做一个地地道道的蒙城人。大家选我当这个副县长是对我的信任,我用心做,蒙城不富我不走,蒙城富了我舍不得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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