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女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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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9日07:04 济南日报 | ||
如今,生活在这样一个经济飞速发展的社会,经常会碰见一些这样那样的合同,可是,父女之间有合同却很少见,这是发生在安徽省青阳县的一个真实故事。 宋昌华是县针织厂的一名普通工人,今年48岁,小时候跌伤右眼,10年前左眼又开始患白内障,白天尚有一丝感觉,夜晚就成了“睁眼瞎”。1999年,宋昌华下岗,妻子也和他离了婚,两个女儿中12岁的大女儿宋婧归他抚养。因为没有房子,过去他们一家人都是在厂 2000年9月,小宋婧升到初中读书,第一学期中考成绩揭晓后,她只考了全班第6名,各科成绩下降不少,那一晚,宋昌华将女儿叫到身边,没有责备她,他们父女谈了好多心里话,最后,宋昌华对女儿说,我们来订一份合同吧,以合同来约束我们俩的日常行为,让我们一起进步,随后两人趴在床边的桌子上,写下了这份合同: 为了宋婧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能够不断进步,甲乙双方特约定以下事项,望双方自觉遵守。 甲方:父亲宋昌华 乙方:女儿宋婧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是乙方的家长,有责任有权利教育乙方,制止乙方一切不成熟的言行举止,正确引导乙方懂得做人的标准。 二、甲方不准打骂乙方,如有事情不能统一看法,要语重心长,两代沟通,相互尊重理解,甲方要言传身教做表率,使父女成为朋友。 三、甲方下岗失业并不可怕,只要努力做工,尽自己最大能力供应乙方的吃喝住行、学习等正常的费用,使乙方完成学业、成人…… 这份充满浓浓父女真情的“合同”一共写了16条,写好后,父女俩郑重地在上面签上了自己的名字。为了遵守这份“合同”,父亲宋昌华天天检点自己的一言一行,每天5点多钟起床,到人口流动量最大的菜市场摆摊,晚上又要到繁华路段赶夜市,不管刮风下雨从未停过。父亲成了宋婧心中的榜样,她从此不再想吃好的穿好的,把业余时间全用在了学习上,从初一到初三,她年年都是“三好学生”,各科成绩均在前茅。父女共同遵守他们的合同,他们的生活又充满了阳光。 陕西省淳化县一个名叫郭青梅的农妇,她的两个女儿都患有脊肌萎缩症,不能行走。为了给女儿治病,她和丈夫变卖了家中所有家财,还是没有能治好女儿的病,家中没有粮吃,丈夫又积劳成疾,走投无路时,郭青梅毅然背上了大女儿去西安打工,她在西安捡破烂、扫大街、和孩子一起睡马路,最后终于闯出了一条生存之路。2002年,她又将要升中学的小女儿也背到了西安,两个女儿看到母亲如此坚强,也暗下决心,大女儿每天坐在轮椅上帮母亲分理捡来的破烂,小女儿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了省级重点中学西安市八十五中,学校为她免去了全部费用,还特意为郭青梅安排在校内打扫卫生的工作,如今,郭青梅又能照顾两个病残的女儿上学。 一个是普通的父亲,一个是普通的母亲,正是他们深知做家长的责任重大,时时处处为儿女做表率,女儿也以他们为榜样,才使他们面临重重困境的生活出现了一片晴朗的天空。 李勇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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