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钱者无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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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9日08:51 新华网 | ||
(来源:南方日报) 据报道,黑龙江省绥化市原市委书记马德大肆买官卖官疯狂敛财,涉及的领导干部达260多人。该市包括下辖县市的处级以上干部有50%以上都卷了进来,其中涉及各部门的一把手50多人。(见《南方都市报》7月10日) 领导受贿的“胆识”令人震惊,下属行贿的“规模”同样触目惊心。但遗憾的是,除了看到案件主角受到政纪处分法律制裁,以及当地部门以此为鉴加强“两风”建设的消息外,我们没有看到这些行贿官员的“下场”。联想其他,此类案件便给人们以错觉——贪财者犯法,送钱者无罪。 或许有人会说:倘若官员能坚决拒贿,送钱者只能知难而退,行贿不就没了市场吗?可见还是贪官的错。 果真如此吗?常言道:一个巴掌拍不响。固然是有贪财者才会有送钱者,但也惟有送金者才会有拿银者。普宁市原市委书记丁伟斌在《我的悔过书》里说:我也曾努力拒贿,并采取了以下四种方式:第一种方式是事后回赠,可是,这反而给我带来更多的钱物;第二种方式是当场拒收,可到最后他们扔下钱就跑,你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第三种方式是事后退回,但耗费精力甚大;第四种方式是节后上缴,可一些老领导都说我不应上缴这么多,以免影响左邻右舍的关系。丁伟斌的忏悔,折射了送礼行贿之风何等地猛烈,反映了官员拒贿的“艰难”一面。也可见,送钱者无罪,是一种荒唐错误的认知。 那么,行贿者何以能“安然无恙”呢?除了取证困难和法律不完善外,担心政府部门运作会因此“垮塌”也是原因之一。据报载,马德案发后,新一届市委市政府的第一工作目标就是稳定大局,“不能乱了套”。稳定的重要意义人人皆知,但不能为了稳定,就把问题掩盖起来,就对违纪违法行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相反,倘能对行贿的不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让有意送礼者心怀畏惧,就有望切断贪官受贿的渠道。(文/王溪勇)声明:本网站所刊登新闻标题及内容,除标明“来源:新华网”之外,皆由合作媒体提供,不代表新华网立场。 本网转载目的仅为传播信息。(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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