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路调整车辆通行顺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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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9日09:00 大连日报 | ||
本报讯(赵静涛记者李韦)中山路拓宽之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将中山路自中山广场至拥警街路段的车辆通行顺序进行调整,从本月21日起正式实行。 以道路中心线为界,两侧向右依次排列:第一排、第二排为小型客车道(不含出租车),第一排车道只允许5座以下(含5座)的小型客车行驶;第三排为出租车和大型客车道;第四排为公交车专用道,其他车辆除右转弯可在路口前借道行驶外,禁止在公交车专用道通 车辆在设有隔离绿化带的路段行驶应遵守如下规定: 车辆右转弯,应在最接近路口的开口处提前并入公交车专用道,但必须避让该车道正常行驶的公交车辆;在没有信号灯控制的支路右转弯进入中山路的车辆,必须先驶入公交车专用道,在最近的开口处驶出公交车专用道,但必须避让直行的车辆;沿途单位车辆进出公交车专用道,应选择离单位最近的开口处借道通行,但不得影响公交车辆正常行驶。 高尔基路至五惠路路段,由西向东行驶至中山广场方向和由东向西行驶至高尔基路方向的公交车禁止在公交车专用道通行;由西向东行驶至五惠路方向的其他车辆可以在公交车专用道通行。 友好广场、中山广场:分别施画五排机动车道,环岛向外第一排和第二排为环行车道,第三排为变行车道,供变换车行道的车辆通行;第四排、第五排为出广场车道,凡出广场的车辆,应按交通标线指示通行。 拓宽后全路段禁止停放车辆或临时停车。出租客车在出租车乘降站停车时,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管理规定。 每日7:00至19:00,中山广场至珠江路路段禁止出租车和大客车(公交车除外)空驶。全路段禁止摩托车、助力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专用车和非机动车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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