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社区居民不出门就可找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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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9日09:09 南方都市报 | ||
深圳成立首家劳动保障事务所,8月底前各街道都要建立 社区居民不出门就可找工作 本报讯(记者张小玲)昨天,深圳首家劳动保障事务所————南园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正式成立。深圳市委、市政府要求,8月底前,各街道都要建立劳动保障事务所。今后, 昨天成立的南园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服务面积有200多平方米,内设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求职登记、失业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报名、劳资关系调解、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协助落实有关优惠政策、用人单位现场招聘等项目。 目前,全国地级以上城市街道总数的77%都已成立了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机构。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再就业工作的通知》,深圳要求,各街道办事处应设立劳动保障事务所,其业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劳动保障事务所要在社区聘用专门的服务人员,并提供工作经费。到8月底前,完成街道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并切实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和工作的“六到位”,尽快投入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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