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将实行公共就业服务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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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9日09:09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张小玲)深圳市劳动局昨日公布,深圳将实行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并将建立相应的服务机构为本辖区户籍居民,特别是为下岗失业人员免费提供就业岗位开发、就业托底安置、以工代赈等服务。 深圳市劳动局、社保局等4个政府部门近日联合发文提出,各区要加大对就业、再就业工作扶持力度,实行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在现有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基础上,各区可以通过职 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人员编制,由区劳动部门提出方案,报区编委审批。从事公共就业服务的人员经费及工作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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