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加大对晚婚晚育及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力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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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9日09:30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7月19日电北京市独生子女父母将能享受到政府给予的上千元奖励。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北京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昨天(18日)表决通过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55岁、男方年满60岁的,每人可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该条例在继续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基础上,加大了对晚婚晚育及独生子女父母的 该条例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另外,此次通过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生育调节上对只有一个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等九种情形的夫妻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政策没有改变。但依照条例规定,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间隔和年龄限制有所放宽,由原来必须满足生育间隔不少于四年、女方年龄不低于28岁,修改成符合其中一个条件即可。(谭卫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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