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学时捐资助学款将有统一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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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9日09:50 南方都市报 | ||
转学时捐资助学款将有统一标准 市教育局拟制定相关管理办法,规定捐助全部用于学校基本建设 本报讯(记者李艳 实习生谢若闲 通讯员任文)为规范教育市场,加强对捐资助学行为的管理,防止腐败现象产生,广州市教育局将制定广州市捐资助学管理办法,该办法规 人大代表提议 让择校公开化规范化 在今年3月召开的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市人大代表、宝育直街小学校长梁小瑛等代表提交了《实事求是规范教育市场,切实加大赞助费监管力度》的议案(后转为建议办理)。 梁小瑛等代表认为,目前“名校存在,择校不止”是不争的客观现实,择校与其暗箱操作,倒不如让其公开化、规范化,加大监管力度,达到趋利避害。 代表们建议,依法规范择校,组织专家进行专题论证,制定一套招生操作规定,并向民众公布有关招生的各项规定:如各校择校学位数,各类学校收赞助费的标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等,让民众根据自己的实际各取所需。当择校学位供不应求时,可电脑派位。这样,增大招生的透明度,建立起赞助费监管的有效机制,既把选择权还给民众,又使学校主动接受人民的监督。 市教育局答复 制定管理办法防止腐败 近日,广州市教育局对该建议予以答复。答复介绍,为了规范教育市场,加强对捐资助学行为的管理,变“堵”为“导”,防止腐败现象产生,该局党委经研究决定以改革的思路,制定广州市捐资助学管理办法,并建议各区、县级市参照实施。 捐资助学管理办法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保证每一个学生都有学位,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可以在规定比例内,为由于特殊原因而需要转学的学生转学,学校按统一标准,接收转学学生家长的捐资赞助,家长到银行交款,缴入指定的财政专户。所有捐助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由学校提出计划,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全部用于学校的基本建设、校园环境设施的改造和学校设备的购置,不得用于发放教职工的奖酬金以及各种名义的补助和补贴。 此外,市教育局在答复中表示,近几年广州市有关部门在规范教育市场、加大对教育收费检查力度方面做了很多工作,采取了一些有效的措施,也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监管力度还不够,制度不够健全,不够规范等问题,还需要不断完善。 相关评论见本报今日A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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