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逐步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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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9日10:42 新华网 | ||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7月19日电(记者刘浦泉)北京市将按照“政府组织引导、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从今年起分批实施、逐步推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帮助农民抵御重大疾病风险,避免“因病返贫”和“因病致贫”现象的发生。 根据北京市政府体改办、市卫生局等部门日前制定的《北京市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到2005年,北京市60%的农村居民实行大病医疗统筹;到2008年,80%以上的农村居民实行大病统筹,建立起基本覆盖全市农村居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医疗统筹为主要内容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农业户口的农村居民、中学毕业由农业户口转为城镇户口尚未参加工作的居民,以及父母为农业户口而本人为城镇户口的新生儿童,均可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目前,北京市常住人口1400万,其中农业人口34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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