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天大圣(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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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9日12:35 沈阳今报 | ||||
莫幼群 此事不妥 我个人认为,将美猴王定为奥运会吉祥物不妥,理由有二: 其一,不符合约定俗成的奥运会吉祥物遴选规则。奥运会历史上的第一个吉祥物,是在1972年慕尼黑奥运会上出现的小猎犬瓦尔迪。此后的每届奥运会,东道主都会选择本国人民钟爱的动物作为吉祥物,如海狸(加拿大蒙特利尔)、棕熊(前苏联莫斯科)、山鹰(美国洛杉矶)。只有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选用了一个虚拟的电脑造型,事后还遭到了广泛的批评。从中可以看出,奥运会吉祥物一向是真实存在的动物,而不是虚构的神话或童话角色。其实,别人的神话和童话资源同样丰富,但也没想到要劳驾与孙悟空一样神功非凡的蝙蝠侠或蜘蛛侠。所以还是遵循旧例的好,要创新就要在大的方面有所追求,不必在吉祥物这样的小事上刻意标新立异。 其二,中国人一直是热衷于“造神”的,总喜欢把自己与带有神性的东西联系在一起,好像由此就能沾上一点神光。从推举孙悟空为吉祥物这件事上,隐约可以看出一种“敬神”、“拜神”的文化惯性,而这种文化惯性本是我们应当扬弃的。 因此,我觉得还是选择一种真实的动物作为奥运会吉祥物比较恰当,而且未必一定是大熊猫这样的珍稀品种,家常一点、老百姓看着亲切一点的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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