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75项涉企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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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9日14:04 北京日报 | ||
减费金额约为4.75亿元 本报讯(记者黄玉迎通讯员王付轩)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首都发展环境的决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物价局近日联合发出通知,从今年7月1日起,取消房屋拆迁管理费、产权交易手续费、外国人就业证等39项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其明细项目达75项。 记者日前从市财政局获悉,这75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取消,将在全市范围内为企业减掉总金额约为4.75亿元的缴费。 通知规定,各部门要公布取消和保留的收费项目。要将取消和保留的收费项目的名称、代码、收费标准、发文机关、文号等向社会公示,增强收费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凡未经公布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企业有权抵制并向有关部门举报。但与此同时,受单位或个人自愿委托并签订委托协议书进行产品质量检验、计量考核、卫生防疫、动物及动物产品防疫检验、植物检疫、国内森林检疫等服务的单位和机构,按北京市物价局现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执行。 通知同时指出,今后新增加的面向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有国家法律法规或国务院的批准文件,本市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通知还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清理涉企收费工作的重要意义,妥善解决好取消收费项目后的有关问题,决不能因停止收费而出现不履行其职能或降低服务质量的现象。与此同时,收费单位也要及时更换收费许可证,依据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新批准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不得在收费环节中有“加价”和“搭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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